关于砌体工程质量的综述性要求如下:
1.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将“质量优先”作为我们的首要原则,以确保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2.对于主体内容的把握上,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放在中心地位,致力于创造真正符合人性需求和实际情况的高质量建筑作品;
3.按照“防患于未然”的原则,我们得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事态的变化,适当调整施工作业流程及质控措施;
4.以相关合规
法规以及
合同条款为基础,我们要坚持
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标准,
保证每个环节都切实符合设计要求;
5.秉持科学、公正、守纪的职业道德规范,是我们日常操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底线。《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
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