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
离婚后能否再度追究
重婚罪的问题,需要依据特定情境进行细致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有已婚身份者再次缔
结婚姻关系(即重婚),或明知他人已有合法配偶却仍与其结婚者,均应受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
重婚罪的最高
法定刑为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
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以及第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重婚罪的
追诉时效自其
犯罪行为实际结束之日算起,满五年则不再受到追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两大关键点:
首先,若
犯罪嫌疑人在
追诉期间再度实施犯罪行为,重婚罪追诉期将从此后罪之日重新开始计算;
其次,若在追诉期间内,
受害人提出控告,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本应
立案调查而未予立案的,该案则不受追诉时限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被33篇案例引用;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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