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
犯罪所涉及的恶劣程度更为严重。
此种情况下,
行为人将赌博场所与相应道具提供给他人使用,且此类行为在严重程度上达到了一定标准,如果在法律角度对此类行为进行解读分析时,我们应结合多个方面如行为人对于场所的实际掌控能力、其组织架构是否严密以及赌博规模之大小等多重因素加以考量,而不可单凭赌场所处位置的改变就贸然断定其构成了聚集众人参与赌博的
违法行为。
开设赌场的行为持续时间更长,因此所带来的社会危害也愈加严重,这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所明确规定的单独针对开设赌场行为的条款。
根据这部法律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职业的,应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缴纳
罚金。
若开设赌场者行事严重,那么将会面临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在内的
刑罚,并需承担相应数额的罚款;
而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其将遭受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附加罚金的严厉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