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一种指代个人或组织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活动,且的确为其实施
犯罪的进程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以及通讯传输等相关技术支持的不道德行为。
这类
犯罪行为不仅会对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民众的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对于那些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我们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给予严厉的打击和惩罚。
这其中,
帮信罪便是针对上述行为定立的一项
罪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此类型犯罪的
量刑标准通常规定为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还要面临罚款或单
处罚款的处罚后果。
然而,其实务上的处理需要考虑到许多具体因素,例如具体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被告者的认罪悔过态度以及主观恶意程度等等,这些都会影响案件的走向。
另外,如果被告人能够在事件发生后坦白交代自己的行径、承认
犯罪事实,甚至主动
自首,这些都可以作为从轻发落的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