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犯罪所得金额来决定
量刑标准。
对于
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的
违法行为,具体的
量刑起点和
基准刑如下所述:
1.若非法私自获取公私财产,涉及的犯罪所得金额达到了“
数额较大”的起始点——一千元,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有罪,其
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的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2.如果该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入室行窃、随身携带着武器进行
盗窃,或是盗窃数额在两年之内到达了三次及以上,那么他/她将会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的范围内进行量刑起点的确立。
3.一旦有任何其他符合法律规范的情况发生,都需要相应地增加
刑罚的数量。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通过网络途径盗取他人财物或私人物品的现象不断滋生。
为了规范广大网民对网络资源的正确使用,
刑法针对网络盗窃类案件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条款。
网络盗窃犯罪是指通过运用计算机技术,包括如盗用账户密码、操控用户账号、更改应用程序等手段,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与货币据为己有。
针对此类犯罪,应被认定为网络盗窃罪,并按照中国《刑法》第264条的相关规定定罪论处。
具体来说,虚拟财产理应被视为盗窃罪的犯罪侵犯对象。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通常由玩家参与游戏活动创造而出,其价值涵盖了玩家的汗水付出、上网时间等等因素在内;
此外,许多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资产还可以通过购买充值卡的方式获取,而这些充值卡实际上是由游戏玩家以现金(即真实货币)交换而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