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法律角度来看,
民事责任的核心在于补偿性的裁定,而
刑事责任则更侧重于惩罚性的惩罚。
前者强调损害的存在作为其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
至于后者,无论是否存在造成伤害的事实,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责任。
2.再者,民事责任更多的表现为财产责任方面,而刑事责任的突出特征则体现在对个人自由权的限制乃至剥夺以及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等方面。
3.另一个显著区别在于构成法律责任时所需考虑的主观态度要素有所不同:
对于刑事责任来说,刻意和疏忽所产生的影响自然比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更大。
众所周知,刑事责任主要以惩戒为目的,因此任何有意或无意的
违法行为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然而在民事责任层面上,虽然也是以补偿
受害人为主要宗旨,但是由于程度相对较轻,主要依据所造成的损害之大小来评估应承担的责任。
倘若造成的损失较大,就须承担更为沉重的
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
赔偿损失;
(九)支付
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
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
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