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建筑工程项目挂靠行为,可向相关建筑工程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告发,或通过法律途径
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如有转让、转借其资质证书,或者明知故犯地在其他场合下让他人冒用其名义参与工程
承包活动的情况,将被依法要求立即停止
违规行为,且没收所有
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若情形严重者,还可能受到暂停业务运营、降低资质等级乃至取消资质等严厉
处罚措施。
同时,对于由以上违规行为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和使用其名义的单位或个人都需共同承担起连带
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