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即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无权限制或剥夺他人自由的行径。
它通常以非法捆绑、关押和其他形式的
强制措施来达到控制他人活动范围的目的。
而敲诈
勒索罪,则主要是指
犯罪者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利用恐吓、威胁等手法,逼迫受害者交出财物的行为。
尽管敲诈勒索罪与非法拘禁罪在构成要素上存在诸多相似点,比如它们都涉及到了对人身自由的侵害;
在客观方面往往呈现处挟制、恐吓的特征;
并且在正常情况下,它们的
犯罪主体的主观态度都是故意实施这些行为。
但是敲诈勒索罪也有着自身特定的构成要素。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极为严重的侵犯
财产权的
罪名,其犯罪对象明确指向的是
公共财产亦或是
私人财产。
然而,部分学者对此持有不同观点,他们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其实是既包含个人又包含有财产的多元集合。
我们可以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层面切入思考,它所针对的只能是财产所有者的权益,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该罪行的犯罪对象实际上仅限于公众的金融财产,并不包含个人在内。
这个罪行侵犯的对象是多元化的,不但对于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同时,也对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所有权构成了威胁,这是与
盗窃罪、诈骗罪此类
侵权的明显区别。
作为这种犯罪的客体,
被害人必须是财物所有者,如果不是,那么
敲诈勒索也不能算做侵犯公民权利的
犯罪行为。
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显现为,
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强迫受害者交出自己的财物。
威胁,是指一方依据可能出现的损害后果去说服另一方支配金钱,如果被要求者没有按照行为人的指示处理金钱,那么他将在未来某刻承受不良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