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正常情况下所产生的
信用卡债务,这属于一种常见的
民事经济纠纷,通常并不会导致
当事人面临坐牢的风险。
然而,如果存在恶意
透支信用卡的情形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此时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也就是需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尽到追究其
刑事责任的义务。
所谓“恶意透支”,实际上是指持卡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超出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透支操作,同时在收到发卡行的
催缴通知后仍然未能按时归还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