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我们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维权:首先,若您发现配偶有涉嫌转移或隐瞒财产的行为,应该立即向法院
递交财产保全请求,同时收集相关
证据提交给法庭,以便求得法庭支持减少甚至取消对方对相应财产的分配权利。其次,要密切关注涉及双方重大
共同财产的变动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和监测工作。再次,若可能,请务必搜集有关对方收入状况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可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后,请妥善保存与
夫妻共同财产有关的购买凭证以及所有权证等关键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