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关于
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规定,以下情况下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且金额达到相应标准,则将会被视作
犯罪行为,接受相关法律的制裁:
在诈骗活动规模较小的情况下,
当事人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交纳总金额为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
罚金;
而
涉案金额更加庞大或存在其它更为严重情节的情况下,罪犯将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需要向
司法机关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在最为恶劣的情况下,即罪犯的行为涉及到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极端严重情节时,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或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对此还必须另外向国家交出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缴纳全部财产作为惩戒。
所谓"恶意透支",特指当持卡人有意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越了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用于透支的
信用卡,经过发卡银行多次的
催收却仍未偿还该笔透支款项的行为。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
行为人如果通过
盗窃等手段获取他人的信用卡并进行使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来确定其应受的罪行及受到的相应惩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