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书撰写规范概述如下:在原本基础上,首先详细书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涵盖了其姓名、年龄、性别、居住地址等关键性元素。接着阐述
申诉的主要缘由,即申请人具体因何种案件以及对哪一个法院某份生效裁判文书持有异议。此后,申诉人需要具体列明提出申请相关事宜的具体要求和期望,以便后续审理。紧接着就是陈述申诉事件各个方面的事实情况以及相应的行动理由。在此基础上,申诉请求的正式提交日期、提交单位也必须进行确定,同时必须由申诉申请人签字盖章以示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
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
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
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
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
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