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当前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除了负责本案侦查工作的执法机构之外,仅有辩护律师有权在涉案
当事人受到
刑事拘留之后,依法与其会面,其他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人则没有这样的机会与权力。因此,家人可能难以充分了解案情的具体情况。此时,他们应该迅速寻求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协助,以便通过法律程序会见被关押者,从其嘴里获取尽可能多的信息资料,同时还能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及援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
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