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
债务人欲向法庭请求对所在企业进行
破产程序的启动,须向法庭提交完备的
破产申请书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破产申请书内需详细列明如下事宜:(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角色及其基本数据信息;(2)申请的明确目的;(3)申请的详细事实和论证理由;(4)依法院判断,应在申请书中必须包含的其他必需信息。此外,应向法院提供关于财产状况的详尽说明、
债务及债权清单、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包括职工
工资及
社会保险费用支付和缴纳在内的所有财务详情。《
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
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