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可以选择在次日进行救援或
报警。需注意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当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
当事人没有立即报告警察,而在事故现场被拆除后,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报告寻求援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接受该案件的决策。经过审核确认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实存在的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便应予以
立案受理。《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