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自家中实施
盗窃行为的情况,或者针对与自身密切关系之人的物质财富进行
非法侵占的情况,一般可以考虑不将其视为
犯罪活动加以处理。若确实存在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应对其作出不同于在社会环境中的同类案件的看待。然而,对于发生在
家庭成员以及亲属之间的盗窃案例,即使财物价值已经达到普通盗窃中关于
数额较大或者巨大的规定,如果没有出现其他严重情节,通常也不会被认定为犯罪活动予以处理。唯有当所涉盗窃款项重大且伴随有其他严重情节,引发了家庭成员和亲属的强烈痛恨和坚决要求,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确有必要”前提条件时,才会进入
刑事诉讼流程进行
追责。《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
近亲属的财物;
一般可不按
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
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