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实施
非法集资活动的
责任人,相关的罚则如下所述:
1、若是触犯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一条,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同时还需要被判以
罚金;
若是问题的性质更为严重,涉及金额数目较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有可能面临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难逃罚金的
处罚;
而如果数额极其庞大且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甚至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刑期,同时还要面临着罚款的制裁。
2、如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规定的“
集资诈骗罪”,那么根据实际情况,一般将面临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伴随罚金;
若涉案
数额较大且存在其它严重情节,将面临七年直至无期
徒刑的惩罚,同时还要接受罚金或者财产被没收的严厉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当中,“
非法集资罪”并非是一项单独的罪行,而是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共同组成的内容,因此我们应该正确理解这两项
罪名的界限和联系。
简而言之,非法集资即是指采用欺骗手段非法筹集资金,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
其中,“
诈骗手段”与“非正常渠道”是构成该项
犯罪行为的两大核心要素,而其前提是无论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人等各类主体,都必须是在未经政府部门批准、违反法律
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向广大民众或者集体进行募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