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栽培罂粟数量未满五百棵或者其它少量毒品原生植物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处以10至15天的
行政拘留,同时可处以三千元人民币以下的
罚金;然而,若情节较为轻微,只需要处以五日以下的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在植物成熟前能够自行铲除它们,则可免于
刑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