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绩所衍生的奖金,无疑是
工资总额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若相关企业延迟甚至拒付此类款项,便构成了原定工资的
拖欠。根据我方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面临此种情况时,员工有权首先向当地劳工
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在这起
纠纷中,关注焦点在于“
劳动报酬”,而劳动报酬方面的纷争恰恰是劳工
仲裁机构的主要
管辖事宜之一。对于任何未能按时支付的用人单位,其员工均有权向上属的劳动保护行政部门(即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将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若
逾期仍未执行,则可以寻求加倍补偿的
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发生
劳动争议后,
当事人应当先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