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实施杀戮未成年人的事件中,伤害行为若被认定为故意杀人,如果实施伤害的未成年人年龄尚未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即不满十二周岁),则针对这起犯罪行为将不会启动刑事法律程序来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然需要引导和要求他们的父母或其他
监护人为其提供适当的管教和指导。对有需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对其实施补充性的特别矫治教育措施。而对于那些年满十二周岁的实施伤害行为的未成年人,他们的行为将被视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应按照
故意杀人罪等相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案情来量定
刑罚,刑期可能包括无期徒刑甚至是十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罪犯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