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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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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4-08
首先,在一定条件下,个人有可能因非法吸收或以其他形式蓄积大众存款,其涉案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同样地,如果是单位实施这样的行为,那么其触犯的界限为资金总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其次,若个人进行这样的活动累计吸引了超过30个账户的存款参与,或者单位达到了收集并管理超过150家以上帐户的存款规模时,亦将视为严重违规。另一方面,尽管个人的此类行为在理论上只需要给每位投资者带来至少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即可认定为犯罪,但如果是由公司或者组织实施前述行为,那么这一标准将被提高至每次行动都必须使投资方遭受至少人民币5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伤。《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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