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在执行业务活动中,若私自将所得款项据为己有的情形,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通常是指行为人出于主观上
非法占有之目的,将不应由其保管但属于他人所有的财物、
遗忘物或
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仍拒绝归还该财物的
犯罪行为。
对于
侵占他人财产的恶劣行为,应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严肃追究
刑事责任。
其中,对于侵占
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
罚金;
若是侵占
数额巨大,甚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其刑期将上升至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