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抢劫罪导致他人受伤的情况,应当依照抢劫罪的特别加重种规定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凡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以
暴力、
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了趁人不备而公开夺取他人财物等行为,且所夺取的财务数额较小时,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
若其所作所为给受害者带来重大
经济损失,或者多次
抢劫行为持续发生,且资产
数额巨大,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然面临罚款的
附加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携带
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
盗窃、诈骗、
抢夺罪,为
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