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遭遇诈骗导致
财产损失的情况下,
报案之后能否成功追回款项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根据涉及到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其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可能性:
首先是有可能能够全额追回涉案财物,这种情况是指在
受害人遭受侵害之后,对方在实施诈骗罪之前并未将所有
赃款及时挥霍滥用,那么在公安机关顺利将其捕获并收缴的前提下,这些赃款将会被处置后交还给受害人。
其次是有可能只能部分追回款项,这意味着在
犯罪嫌疑人已将部
分赃款挥霍滥用的情况下,剩余的部分还是可得到追回,只不过需由公安机关从中抽出并依法交还给受害者。
最后也是最糟糕的情况,即
犯罪分子已经把全部赃款耗尽,在此种状况下即使公安机关竭力搜寻过程中也是无能为力,因此无法实现款项的全数追回,受害者也只能接受无法追偿的结果。《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