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个人在审判阶段被宣告
缓刑,那么他将无法获得由国家公安机关出具的代表其无犯罪经历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
众所周知,缓刑乃是刑事制裁体系中的一环,而被宣告缓刑则恰恰证实了其存在犯罪行为的事实,因此被宣告缓刑者无法获取无犯罪记录证明也就不难理解了。
所谓无犯罪记录证明,实际上是由国家公安机关颁发给其公民以证明其未曾实施任何已知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