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形中,交警有权依法
暂扣车辆:
首先,无
机动车牌照或未依规放置年检合格标识、保险标志,以及未能提供有效行驶证和车辆驾照之一者;
其次,涉嫌使用假冒、篡改或其他来源不明之车牌、行驶证、年检合格标识及保险标志等相关文件和证明;
再者,未尽到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投保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义务者;
接着,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车辆超出法定限额
超载者;
此外,具有被
盗窃、
抢劫犯罪嫌疑甚或是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或达到
报废标准嫌疑者;
最后,未向有关部门申领并获批《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而擅自运输剧毒化学品者以及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调查事故原因与解决问题所需,亦需扣押相关涉案车辆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