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形下拟定了应当支付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原则性规定:
首先,若出现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犯。
其次,涉及到对他人身份权益的伤害,这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所拥有的特定社会或法律地位而自然产生的权益。
再者,因
侵权行为导致财产利益受损而引起的精神方面的压力和折磨。
此外,因侵害婚姻关系导致受害方精神状况受到负面影响的话,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上的责任。
最后,当以往死亡人士被非法侵犯相关权益时,其最近的亲戚及其家人也会因此承受极大的精神痛苦,同样应该得到相应的抚慰与补偿。
此外,若
行为人违反合同规定则可能造成精神的损伤,同样在此既定情况下需要予以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