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强奸未遂罪的成功
辩护词通常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首先,明确申请人的个人及案件相关的所有细节资料;
其次,详细论述被告人被指控实施强奸行为未果的事实与
证据支持;
除此之外,还应考虑文中提及的其他相关附加情节因素;
最后在辩护词中明确表达出申请者的诉求以及具体的请求时刻。
对于强奸未遂罪这一
犯罪行为的精确定义划分则为:
已经开始着手实施强奸
犯罪活动,但因
犯罪分子无法克服其自身意志之外的种种外部原因而导致未能完全得手完成,这样就形成了所谓的“强奸未遂”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
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犯罪未遂。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