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犯有
挪用公款罪并依法
定罪量刑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法定条件时,方可适用
缓刑:
首先,必须具备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这一基本前提;
其次,
行为人需表现出深刻的反思与忏悔之情,即所谓的“有悔罪表现”;
此外,
司法机关需判定其无再
犯罪之风险,即具有良好的改造可能性;
最后,不能因宣告缓刑而给所居住的社区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然而,若所判处的
刑罚超过了三年有期徒刑或行为人不符合上述所有规定,那么就无法获得缓刑的机会。《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