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纳税人实施
逃税行为,将由税务机关依法追回其应缴未缴或少缴的税款及
滞纳金,并根据情况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至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
情节严重,已构成
犯罪的,则需承担相应
刑事法律责任。
对于一个单位而言,如涉及到
逃税罪行,将采用双重罚罪制进行处理。
具体来讲,就是在对单位执行
罚金惩罚的基础上,还会对该单位的
主要责任人以及参与其中的其他
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关
处罚,处罚方式依据本法条的具体规定。
在实际司法案件操作过程中,法院往往仅针对单位的相关
责任人判处自由刑,但不附加金钱罚则。《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
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
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