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
侵权责任之方式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修复原有状态;
赔偿遭受之实际
经济损失;
消除不利影响以维护声誉和尊严;
公开诚恳地表达歉意;
坚决停止施加于他人的不正当行为;
排除困扰;
消除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归还原本属于该方之物产。
而若法律明确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可适用
惩罚性赔偿机制时,彼项机制应依从相关
法规之规定进行生效。
此外,关于承担
民事责任方面的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需要依据实际情形予以确定,既可以选择单独适用其中某一款措施,亦可以将多种措施综合运用。《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
赔偿损失;
(九)支付
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