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非法软禁这一
违法行为的
累犯的
量刑标准为:
首先若实施了非法软禁他人的举措,那么将被认定为
非法拘禁罪行,由此产生
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是相应
剥夺政治权利的
刑事责任;
若是在该
犯罪过程中,还对被拘禁者施加了诸如殴打、
侮辱等恶劣行为,法院将会酌情作出更严厉的判决;
严
重伤害或是导致被拘禁者发生重伤甚至死亡情况的,对罪犯的判处将升级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刑罚;
第二点,当累犯身份出现时,应该对其按照前文所述的量刑标准进行更为严格的惩罚措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