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犯罪是指故意挑唆,过分地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坏、占据公私财产,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腾、制造混乱,极端破坏社会秩序稳定的恶劣行径。
对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
当事人,通常情况下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留或者
管制等相应
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