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如追逐竞驶、
超员、
超速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
违法行为且已
触犯法律底线,被依法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尚不足五年者,在此期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而对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了
犯罪行为的人士,则更是已经丧失了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以及大型货车等各类准驾车型的资格。
另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条例明文规定,若在道路上驾驶
机动车辆时有以下任何一项情况发生,均将面临
拘役并接受罚款的
处罚:
首先,对追逐竞驶行为情节较为恶劣的;
其次,对醉酒后驾驭机动车辆的行为;
再者,当从事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业务时,如因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量,或是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也将受到相应的
刑事制裁;
最后,如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社会
公共安全的,亦将承担相关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