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即为防止国家、
公共利益及个人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和其他各项权益遭受正在发生之非法侵犯,通过实施具有制止非法侵害效果的行为,对不法侵害者给予合理伤害以达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目的的自卫行为。
在我国现行
刑法理论体系中,正当防卫须兼具如下五项基本要件:(1)不法侵害确实存在且实际发生;
(2)不法侵害正处于持续之中;
(3)
防卫人需具备防卫意识,其采取行动的主要动机在于为保障合法权益;
(4)应直接针对加害方实施防卫动作;
(5)防卫行为并未显著超越必要限度。《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