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
非法经营罪相关
证据的确立及其采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可使用打印技术来获取证据信息。
当涉及
网络犯罪案件且其中的文字内容具备证实性质时,可通过将相关内容直接打印到纸上的方式进行有效取证;
其次,拷贝技术也是一种常见的取证手段。
它主要是指将计算机所储存的文件以拷贝到软盘、固态硬盘或者光盘等存储设备中的方式实现;
最后,若待查证证据具有视听资料的证据性质,则可以考虑采取拍照或录像的方式进行采集和保存,以期能够全面而细致地呈现其证明价值。《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
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