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乃指公司股东情愿放弃部分企业所有权,借助于企业增资的途径吸纳新股东,以此达成融资目的之手法。
股权融资通常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股权质押融资、股权交易增值融资、股权增资扩股融资以及私募股权融资等。
相对而言,
债权融资则是指企业以负债方式进行筹集资金的行为。
企业在使用债权融资方式筹措到的资金时,必须首先承担资金的利息成本,同时,在
借款期限届满之后,还需向
债权人偿还最初借入的本金。
由于债权融资具有这些独特性,因此其主要用途在于缓解企业运营资金紧张状况,而非用于资本项目支出。《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