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问题的答案需基于特定情境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首先,若
责任人在实施行为之时,未能预见到潜在的危害后果,导致他人不幸逝世的事件,通常可被视为
意外事故,责任人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其次,假如责任人本应预见伤亡后果的发生,却因过于疏忽大意而未曾预见;
或即便已预见到危险状况的存在并清楚了解其可能带来的损失,却依然轻信自己可以凭借自身力量避免悲剧发生,那么这种情形便构成了
刑法中所认定的
过失致人死亡罪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
犯罪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