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全额保险车辆发生事故之后的理赔流程如下:
首先由
被保险人或相关权益方通知保险公司,请求支付相应
赔偿款项的保险金;
接下来,保险公司需经过详细查验以判断此次事故是否属于其保险责任范围内。
如果判定属于保险责任,则应按照相关规定在与被保险对象就具体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支付相当数额的赔偿保险金。
反之,如若保险公司断言本次事故并不源于其保险责任范畴之内,他们也应对此发表书面声明加以详尽阐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
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