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供应血液事故罪之既遂状态,应按照如下
量刑标准予以惩戒:
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核准或授权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销售血液制品的机构或企业,倘若未能按照相关
法规章程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工作,或者违反了其他操作规程,从而导致有害人体健康状况的严重后果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将会面临对涉事企业判处法定
罚金,并且对其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
责任人施予长期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短期
拘役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