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套路贷通常视为欺骗性金融贷款行为,归类于诈骗罪范畴之内。
所谓的“套路贷”,实质上就是以非法占据某种利益为最终目的,利用民间借贷名义,诱导
受害人签署各种借贷、
抵押、
担保等相关协议。
随后,他们会故意夸大借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现象,肆意判定
违约行为存在,并销毁还款的相关
证据,从而形成
虚假的
债权债务关系。
同时,他们还会运用
诉讼、
仲裁、公证等手段,甚至采取
暴力及其他不法行为,以达到
非法侵占受害者财物的不可告人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