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涉及到
违法所得及
罚金的判决是涉及到终生追缴的问题。
一旦法院作出了关于罚金的具体数额以及缴付方式,应当按照判决所规定的期限进行一次性的或分批的支付。
若到期后仍然未能如数缴纳,则由法院采取法定程序强制其缴纳。
但如果
被执行人在任何时间内有可被执行的财产存在,而这些财产足以满足罚款的全部数额,那么法院必须毫不犹豫地对其进行立即追缴。
同时,如果因为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知的外部因素而导致确实无法按期履行缴费义务的情况发生时,经过向人
民法院进行申请,可以得到
债务延期、罚金数额酌情减低乃至全免的批准方案。《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