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络
非法经营罪的
证据收集和证实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文字类的电子数据,尤其是那些在案情中有重要证明意义的内容,我们可采取直接将相关信息打印于纸张之上的手段进行取证;
其次,当涉及到计算机文件数据时,例如存储器中存储的关键性文件内容,为了
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可以通过拷贝的方式将这些文件复制至软盘、活动硬盘或者光盘等载体内。
此外,若该证据同时具备视觉效果与音频性质,那么我们还可以运用拍照、录像等技术手段来更好地捕捉并
固定证据,从而更加完整且科学地展示证据所能起到的证明效力。《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
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