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当人们偶然发现无主之物后,若可明确推断出该
遗失物品为无主之物,则拾得者不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一般而言,涉事人员在捡到无主之物的情形下,应立即将遗失物归还予
物权所有者;
若无法得知该遗失物的原主人或找不到返还渠道,则适宜地将其交付至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对于接到遗失物的相关部门来说,若已知遗失物的真实权属之人,应尽快与其联系,告知其收回遗失物的相关事宜;
如未能查明权利人,则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发布认领公告以寻求真相。
而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至有关部门之前,以及该等部门在确认所有权人领取遗失物之前,均应对遗失物进行妥当保管,避免遗失物受到损害。
若因拾得人故意或严重疏忽导致遗失物损坏或丢失,拾得人和有关部门都需要对此负起相应的
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