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传染病菌种乃至毒种扩散的严重犯罪行为,一旦发生其不堪设想的恶劣后果,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严厉的惩罚措施。
根据我国的法律
法规,对这些罪行实行追责制度,具体
刑罚的幅度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若导致后果严重,被告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
而如果情节尤其严重,则其面临的处罚可能会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更详细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传染病菌种以及毒种扩散罪是专门针对那些从事实验、保存、携带和运输传染病菌种以及毒种,并且违反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明确规章制度的涉案人员。
这种违反行为倘若造成了传染病菌种、毒种的扩散,进而导致严重后果,那么对于责任人的惩处将越发沉重。《
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