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身份权利遭受侵犯之际,相关自然人与
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有资格向侵犯者提出修止侵害的请求,同时要求恢复受损的名誉,消除不良声誉的影响,赔礼道谦以挽回尊严。
而就其特性、价值以及所赢得的社会声望而言,
名誉权被视为享有保全及维护的具体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名誉权,即是对于个体的名誉利益的保护和维护的权利这一概念的核心内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
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