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责任鉴定完成所需的时间主要取决于采用何种程序来进行验定,如果是使用快速处理程序,那么在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即可对
道路交通事故作出判定。
然而,若无法立即制作判定结果,交通警察应该在三天内做出准确无误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需要运用常规流程的交通事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从现场勘查之日算起的第十天之内,制作出具备
法律效力的道路交通事故判定书以供参考。《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
证据和
当事人、
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