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
继承人与
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所不同。
它并非享有优先取得合法遗产份额的权利,但它能够在被
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范围内进行
继承,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也可称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
然而需明确的是,严格意义上讲,代为继承人还并不属于正式的第一顺位
继承权人。
代位继承,乃是指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在他们父母去世之前先行离世,那么,这名弟子的
直系晚辈血亲将有资格代表他们行使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