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抖音视频在未得到
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创作并予以发布,则此举构成了
侵权行为。
作曲家或作家对于其在抖音平台上所展示的视频享有网络信息传播权,亦即通过有线或者无线等介质向所有愿意接收的大众提供这些视频资料,使广大用户能够根据自身的偏好,在特定的时空中取得该作品。
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个人或机构若未经授权便将其重新创作并予发布,都将会被视为违反了网络信息传播权的规定,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
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
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