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当已
离婚的子女子女有需求申请增加
抚养费用时,他们的父母只要有相应的经济条件,皆有责任和义务来承担这额外的开支。
具体而言,如果发现以下任何情况出现在离婚家庭中,子女子女如有需要,都可以向法庭提起
诉讼,要求父母提高抚养费用:
首先是原有的抚养费水平已无法满足实际生活所需;
其次是子女子病、上学等方面产生的开销远超原有
抚养费标准;
最后,如果有其他充足而且合理的理由也可向法庭提出这种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